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近日,江西省出台《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为此我局面向全县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1、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以上见习对象在申请参加见习时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不管其是否有就业经历,均可参加见习,并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2、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3、见习补贴:包括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泰和县最低工资标准的80%;24岁以上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泰和最低工资标准的70%。
4、见习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见习综合保险保单复印件。
泰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