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从重处罚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意见对影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和听证程序作出了简化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一是简化案件来源登记和核查程序。对于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线索核查阶段并入立案调查阶段,同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节省案件线索核查时间。
二是简化案件调查程序。将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核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作为从重处罚情节;将第三方公开陈述的声明,视情况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压缩案件审核时限。将一般情况下个案的审核时间由十个工作日压缩至不超过二日,且需尽力再缩短。
四是简化集体讨论程序。授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调整集体讨论事项的范围,以及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讨论。
五是简化陈述、申辩权以及申请听证权的确认程序。市场监管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当事人可在三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要求。对于非听证范围的案件,在当事人书面明示放弃陈述、申辩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可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六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听证范围,将应告知听证权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数额下限确定为自然人一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十万。
七是简化文书送达方式。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采用微信、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外的法律文书。
八是简化听证实施程序。缩减听证主持人确定、案件材料移交、听证准备等内部流程;授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用线上方式举行听证。
来源:江西省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