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10日电(记者袁全)在10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新闻发言人分别介绍了上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企业减负措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市人社局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今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范围。
同时,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将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也将一并顺延。计划3月中下旬启动2019年度参保单位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
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介绍,目前,上海市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总体良好,2019年基金总收入4931.6亿元,支出4435.9亿元,当期结余495.7亿元,累计结余5456.4亿元。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和上海市前期已出台的社保减负措施,预计共为全市企业减负近900亿元。
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介绍,2020年2月-6月,对上海市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征收;继续执行上海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政策;对此前已经发布的职工医保年度与社保缴费年度同步调整到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职工医保年度从2020年4月1日起顺延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