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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帮忙团 | 关于退伍军人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回复

2019-12-02 09:52  阅读:7267 

11月25日

“泰和风”微信发布了

泰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给全县退伍军人的一封信后

收到一些有关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的咨询留言

为此

“泰和风”小编们特意联系了

泰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

给大家答疑解惑~

问题一

问:今年回不去怎么办?

答:按照国家补缴意见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缴申请,不在本地的退役士兵可以由家人到齐资料到原安置单位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问题二

问:我在深圳交了十二年的社保了,应该在深圳办理吧?但我的退伍资料都丢失了,怎么办?

答: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问题三

问:我是2003年退役的,请问我要怎么补交呢?到哪个部门补交?盼回复,谢谢!

答:此次补缴对象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推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申请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问题四

问:我的已交到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还要去原单位吗?

答:已经提出补缴申请的不需要再办理,等电话通知缴费。

问题五

问:请问,2003年入伍,2008年退役的城镇户口,满足这个条件吗?

答:城镇户口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书的按照规定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供稿:张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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