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一起殴打防疫志愿者的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仇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2月14日晚上8点左右,仇某酒后驾驶电动车来到宁波市奉化区一防疫卡点处,在志愿者让仇某出示通行证时,被告人仇某口出怨言,连续两下掌掴志愿者江某,并滞留在卡点谩骂,之后被其他志愿者劝离。没过多久,被告人仇某再次返回该卡点,继续对志愿者进行谩骂。民警出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后,仇某采用脱光衣服、毁坏留置室内挡板等方式拒不配合调查。
2020年2月15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月18日上午,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以仇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奉化区人民法院同日立案后,及时启动疫情期间相关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于同日下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了本案。
据了解,在2019年1月27日和6月8日,仇某曾先后两次因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仇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随意殴打志愿者,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仇某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