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其中2019年培训70万人次以上
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
培训面向哪些群体?
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实施专项培训。
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专项行动。
有哪些重点工作任务?
1
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规模以上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
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2
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础作用
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改革相关规定,在职业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
3
发挥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要作用
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
面向企业、行业协会、院校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支持各类社会评价机构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4
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5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有条件的市、县(区)可对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
参加培训有补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