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碧溪镇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要求全镇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不能接诊发热病人但要做好转诊工作,卫生院实行严格的发热病人登记制度,以及发热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月1日农历正月初八,碧溪镇主要领导率工作组先后对镇卫生院、圩镇4家药店7个诊所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落实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病人就诊及发热药品使用实名制登记情况。督查中发现个别药店存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工作组及时指出纠正。
按照要求,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在售卖发热药品时,必须对购买者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药品名称、购药数量、是否与武汉有接触史等基本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相关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