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数字泰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该平台是数字泰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提供地理信息服务的开放性平台,也是“数字泰和”的基础性工程,为认真做好“数字泰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推广应用与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数字泰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重要性的认识
数字城市的本质是城市信息化,核心是各类信息的集成共享和互联互通,应用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是构建“数字泰和”的必然要求。具备权威性和统一性的地理信息平台的使用,对于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使用与开发利用,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可以有效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系统独立运行、信息互不相通的瓶颈问题。
二、切实注重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属于涉密测绘成果,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时,要保证内外网完全物理隔离;使用脱密后数据,要保证内外网物理隔离;加载设备进行改造时,要经保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三、切实加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推广应用
“数字泰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建立起来的,所有的基础数据都进行了脱密处理。该平台的建立,完全可以满足我县所有单位在地理信息方面的实际应用。县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地组织做好平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深化应用层次,扩大应用领域,把“数字泰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成果广泛运用到自然资源、旅游开发、城市规划、城市监管、交通通讯、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应急保障、公安警务、农产品推广等多领域,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真正把“数字泰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建成“强决策、惠民生、兴产业”的亮点工程。
四、切实做好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维护和数据更新工作
为确保该平台地理信息服务的权威性、标准性和现实性,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负责维护和更新;统一组织进行基础地理信息的采集、更新和分发服务。由县发改委会同县自然资源部门编制我县基础地理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年度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由县财政局将更新、维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一组织进行基础地理信息的采集、更新和分发服务。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该平台建设,定期提供本单位掌握的基础地理信息和政务专业信息;对已录入平台但发现已变化的信息,要及时通知自然资源部门更新平台信息。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