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为泰和县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公开考试选调1名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泰和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的处分;没有受到刑事和社会治安处罚;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3.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截止2019年12月31日;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中心1609室)。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年度考核的等次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选调。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考试单独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第一名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有相同成绩者,通过加试笔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5.体检和考察。体检前一天下午18:00前,入闱人选(入闱人选仅一人的情况下)书面提出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一次;如再次不合格,则取消此次选调工作。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863883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泰和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