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晚9时多,下着大雨。泰和文田的肖某撑着一把雨伞步行回家,路过105国道乌鸡市场加油站路段时,因人行道上积水,肖某贴着机动车道右侧行走。突然“嘭”的一声身后传来一阵撞击,肖某被撞晕在地。当他醒过来时,才意识到是被车子撞了,脸上被玻璃碎片划了一个大口子,流血不止,可肇事车辆已经逃逸了。
交警文田中队接警后立刻前往事故现场。当时天已黑且下着大雨,地上的痕迹已经被雨水冲刷干净,现场只留下一地的玻璃碎片和一个保温杯。受害人肖某也被送至医院。电话询问肖某现场情况,却是一问三不知。现场周边也没有监控。然而民警却没有放弃,冒着冷冷的暴雨,借着微弱的灯光,再次仔细的勘查现场。当冰雨渗过雨衣将交警衣裤湿透时,终于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水沟里发现了一张名片和一个微信收钱的二维码。民警扫码发现收款人叫马某华,名片上同时也是印有马某华的联系电话(电动三轮车出租),从现场玻璃碎片程度分析判断,肇事车辆极可能是一辆三轮电动车或者摩托车,因此民警初步判断马某华存在重大嫌疑。
办案民警立即按名片上的联系电话拨打过去,连续打了近10个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和人口查询,民警确定了马某华的身份地址等信息后,马不停蹄前往马某华的住址,可是马某华只是个空挂户,民警扑了个空,此时已是深夜。于是民警准备第二天再去寻找马某华。
第二天一早,民警再次拔通马某华的电话,此次马某华接了,他开口便说“我知道你们是交警,也太快了吧,我马上到交警队来接受处理”。目前马某华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