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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15 15:47  阅读:395 

经研究同意,泰和县拟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泰和县乡镇文化站(综合岗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为江西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经费为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不含泰和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泰和县社会救助局职位的报考人员为吉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经费为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不含泰和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2、泰和县博物馆、泰和县图书馆、泰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泰和县社会福利院、泰和县救助管理站职位的报考人员为泰和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经费为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3.泰和县乡镇文化站(综合岗二)职位的报考人员为泰和县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编中无经费拨款的退役士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泰和县乡镇文化站(综合岗二)职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其余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两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

4.近两年(2017、2018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泰和县嘉禾大道行政中心大楼1609办公室),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正反打印。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泰和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材料还需要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主管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二)资格审查。按照条件对报考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泰和县乡镇文化站(综合岗二)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选调名额自动转入泰和县乡镇文化站(综合岗一)职位里;其余选调职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政策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面试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将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或最终选调入闱放弃的,记入公开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泰和县组织的公开选调考试。

2.本次公开选调由泰和县人社局负责实施,工作相关事宜由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8638831

附件:泰和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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