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出台《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用工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有哪些干货?
赶紧来了解一下!
公益性岗位优先聘任以下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公益性岗位如何申请?
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按照地域隶属关系,向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申请应当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用工期限等情况(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岗位设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接下来
重点来啦!
公益性岗位将获得
哪些政策支持呢?
来源:江西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