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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 不得跨区域抢生源

2020-03-12 10:28  阅读:7279 

记者11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2020年浙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抢生源。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予以公布,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2020年5月。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同时,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2020年浙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条基本原则。

上述负责人说,民办教育的功能定位已经从缓解老百姓入学难的“补充型”,转向满足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型”。转型后的民办教育必须坚持公益属性,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高质量、有特色的办学宗旨,而不是以单一的升学率来衡量办学质量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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