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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十六条措施帮扶个体工商户渡难关

2020-03-09 08:58  阅读:628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3月7日电 围绕推动复工复产、优化准入服务、补助返程路费、保障复工复产防疫物资、实行税收减免、降低用电用气用水费用、减免社保费用、减免房租等16个方面,浙江省6日出台政策帮扶个体工商户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早日渡过难关。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统计数据,浙江省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467.9万户,带动就业人口超千万。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和正常经营都受到较大冲击,目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率不足36%。

根据浙江省有关方面调查,当前个体工商户面临房租水电成本高、流动资金压力大,防疫物资紧缺、招工用工返工难等情况。当天实施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16条措施就是针对这些难题做出的细化解决方案。

补助返程路费。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31日前,通过铁路、客运汽车方式自行返浙的个体工商户,返程车票费用地方可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细化税收减免规定。明确对于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征收率从3%降至1%;对疫情期间实际停业但未能及时办理停业的定期定额征收纳税户,先行免缴税款,后续补办停业手续。

提高个体工商户信贷审批效率。对受疫情影响且符合信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的信贷需求,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资金链紧张的个体工商户,要多途径探索免抵押纯信用低利率的流动资金支持。

此外,一些原本只适用于企业的帮扶措施被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包括用电、用气、用水价格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个体工商户社保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等。

据悉,这一扶持政策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九部门联合印发,于3月6日正式实施。(屈凌燕 林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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