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砂石公司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本县区域内砂石资源的统一经营管理,具体负责采运加工砂石劳务招标、采运砂船管理、砂场建设与运行管理、砂石销售、维护采区采砂秩序等砂石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因经营管理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用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能够履行企业员工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法律、法规等对相关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拟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会计1人:40周岁以下,会计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2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有会计职称证书或单位主办会计经验者优先。
(二)办公室文员1人:40周岁以下,计算机、文秘或企业管理类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文笔好,思路清晰,能编写标准格式公文,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熟悉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有文字写作、公文排版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电子信息化平台运维工程师1人: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平台建设与维护,能够完成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及应用软件的安装和维护,有局域网、电话搭建和网络维护工作经验,有车辆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能够确保24小时在岗。
(四)生产经营1人: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有生产经营相关管理经验,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有车辆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能够确保24小时在岗,无工休。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和加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工作日的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泰和县砂石有限公司办公室(原老政协办公楼3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证、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填写打印《泰和县砂石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2份。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及违反其它相关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加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和加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以上者(按百分制)进入加试考核环节。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业务水平、组织管理、政治素养、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
4、各岗位面试和加试分值如下:
5、成绩应用:拟被录用者进入体检环节,并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由泰和县砂石有限公司进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水平和相关业绩。
(五)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签订合同与考核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泰和县砂石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考核:正式录用后按公司制度实行每月小考核,每年大考核。小考核2次不合格者或大考核1次不合格者辞退。
六、待遇与保障
试用期工资待遇2500-3800元/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3500-5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联系人:刘诗钦电话:13479082770
泰和县砂石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