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增强地方财政预算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科学谋划,靠前发力,加强调度,将2023年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工作再提速,到目前省本级安排的对市县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工作基本完成,较往年提前一个月。
经统计,按照“能下则下,应下尽下”原则,省财政厅已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转移支付资金608.8亿元,平均提前下达比例约80%,除据实结算、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已完成下达工作。
一是保障改善民生资金应下尽下。为支持各地开展乡村建设,已提前下达2023年乡村建设专项资金11.9亿元;为支持各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已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8亿元;为支持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已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4.6亿元;为支持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已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4.6亿元。
二是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应下尽下。为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提高市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已提前下达2023年省对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271.9亿元;为支持县级政府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已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15亿元;为支持有关地区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已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0.8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进度,不断提高预算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来源:江西财政